5 值班 5.1設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單位應根據消防設施操作使用要求制定操作規程,明確操作人員。 負責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電功能的配電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煙機房等重要的消防設施操作控制場所,應根據工作、生產、經營特點建立值班制度,確?;馂那闆r下有人能按操作規程及時,正確操作建筑消防設施。 單位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以及組織預案演練時,應將建筑消防設施的操作內容納入其中,對操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 5.2 消防控制室值班時間和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a) 實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b) 每班工作時間應不大于8h,每班人員應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日檢查、接班、交班時、應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見表A.1)的相關內容。值班期間沒2h記錄一次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及時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火警或故障情況。 c) 正常工作狀態下,不應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其他消防設施及相關設備如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在火災情況下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5.3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信號后,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a) 接到火災報警信息后,應以最快方式確認。 b) 確認屬于誤報時,查找誤報原因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見表B.1)。 c) 火災確認后,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于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d) 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 5.4 消防控制室的安全管理信息、控制及顯示要求滿足GA 767的規定。
6 巡查
6.1 一般要求 6.1.1 建筑消防設施的巡查應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或單位實施,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的工作崗位。 6.1.2 從事建筑消防設施巡査的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6.1.3 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的巡査部位、頻次和內容。巡查時應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査記錄表》(見表C.1)。巡查時發現故障,應按第8章要求處理。 6.1.4 建筑消防設施巡査頻次應滿足下列要求: a) 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時,應結合公共娛樂場每2h巡查一次的要求,視情況將建筑消防設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納入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設施應保證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b)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日巡查一次; c) 其他單位,每周至少巡査一次。